——象州县国家级病有所医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专项试点召开标准化工作推进会

 2022年2月25日,为推进象州县国家级病有所医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专项试点工作,以标准化为抓手,提升象州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水平,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了标准化试点工作推进会,各乡镇卫生院、县妇幼保健院负责人及标准化人员参加。

图一  会议现场

    会议指出,创建象州县国家级病有所医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专项试点,是强化公共资源投入保障、提高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全面提升城乡、人群之间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推进健康象州建设的重要机遇。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以及标准体系内系列标准要求,扎实推进国家级有所医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专项试点建设工作,提高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水平,全面提升全县居民健康水平。

图二  会议现场

 2020年3月,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下达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国市监标技2020〕49号)文件精神,象州县获批列为2020年国家级病有所医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专项试点。据悉,自专项试点获批以来,象州县政府高度重视“创标”工作,成立了县长为组长,副县长为副组长的“创标”工作领导机构,凝聚最强“创标”组织力;落实“创标”工作专兼职人员和办公场所;出台了《象州县国家级病有所医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专项试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等系列措施;建立健全了包括服务通用基础标准体系、服务保障标准体系、服务提供标准体系三大体系在内的标准体系,其中制定了《Q/XZX 042-2020 静脉采血操作规范》、《Q/XZX 066-2020  体检报告规范》、《Q/XZX 012-2020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规范》等100多项县级规范,保障了全县病有所医基本公共服务工作的高效有序进行。同时,2022年1月,象州县还积极联合来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西标准化协会等单位向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申报了《乡镇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规范》、《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规范》2项广西地方标准,以标准化试点创建成果向广西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贡献象州经验。